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1.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雇佣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雇佣合同的雇主可以是自然人、企业、公司。
2.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雇佣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3.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找法网提醒您,雇佣合同是民事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形式不同。法律对雇佣合同的形式没有要求,既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是要式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分类方法是根据劳动时间以及劳动内容作出的分类。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