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有以下几点:
1.借款人、出资人资质方面的风险;
2.质物存在瑕疵的风险;
3.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导致的风险;
4.其他风险。
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找法网提醒您,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