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因素下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无效合同处理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4.无效合同的处理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如下: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程序由撤销权人启动;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是违法的,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权主动干预。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