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要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2-19 15:20: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要件有五种,即利于欺骗、欺骗等手段导致合同的订立,或者恶意损害对方利益的,或者不合乎法律的,或者不合乎公序良俗的合同等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自始至终都是没有效力等。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要件是什么

  一、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要件是什么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要件是以下几点: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找法网提醒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都是全部无效吗

  无效合同不是都全部无效,合同中独立存在的争议解决的条款、合同无效的责任条款仍然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三、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一样吗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不一样,其区别如下:

  1.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2.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3.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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