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包括服务他人,帮他人处理事务、前提是没有义务的情况、目的是为了他人合法的权益不受到损失。无因管理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赔偿。
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包括服务他人,帮他人处理事务、前提是没有义务的情况、目的是为了他人合法的权益不受到损失。无因管理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赔偿。
民法典无因管理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赔偿,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会进行协商约定管理义务等条件,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管理人遭受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