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三种,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即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权益的效力等。
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三种,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即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权益的效力等。
公民民事权利从出生时开始到死亡时终结,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一旦出生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死亡是自然人丧失民事权利能力的唯一法定事由。出生是自然人脱离母体并生存的法律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