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都会有一系列涉及正当防卫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到底要怎么判,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都是大家想知道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正当防卫过当怎么判罪?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正当的防卫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考虑以下情节:
1、过当程度
过当程度的大小体现了社会危害性程度,因而影响到防卫过当的量刑。
2、防卫动机
在过当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其防卫行为是出于何种动机,例如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还是保护本人利益,显然影响对防卫过当的量刑。
3、权益性质
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权益的性质,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该加以考虑。
4、社会舆论
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还要考虑社会影响,既不挫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又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 “抡起一个木制小椅子挥了了过去 打中于某头部 造成重伤”应该属于重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由于该行为是防卫过当,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所以,这有可能判三到五年的有期徒刑。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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