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判定标准是,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
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的法律特征有: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找法网提醒您,正当防卫不需要责任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正当防卫人不承担责任,对于公平原则的补偿责任同样不予承担。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这里的限度是社会的认可程度,是法律与道德共同发生作用的一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