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人,有的可能是出于对诉讼成本的考虑,有的可能是碍于情面,抑或是急于与对方划清界限等原因,因此有些事项没有约定好,导致当事人在办理登记后才发现自己应得的权益受损,那么协议离婚程序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协议约定: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
如果双方对存款并无过多争议,此约定看上去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在笔者提示风险后,还是有很多当事人选择做出这样的约定。但该约定其实对存款较多而隐瞒不报者有利,如果事后一方反悔起诉至法院,将很难再证明对方的存款情况。
2、协议约定: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作出这样的约定,如若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签协议时隐瞒了财产,可能会因此丧失分割财产的机会。
3、分割房产时未对户口迁移作出约定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如果另一方在离婚后拒绝将户口迁出,权属一方想要强制对方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和法院可能都不会受理,此类问题解决起来往往更费周折。
4、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未对探视具体时间、方式作出明确约定
同样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探视权问题如果不慎重约定,将来很可能因此引发矛盾,所以双方都有必要对如何探视孩子作出明确约定。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协议离婚程序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的内容,协议离婚程序要注意对双方的共同财产、抚养权、探视时间等做好协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