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经营模式,有着它的特别之处,与一般的公司有着不少区别。全体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经营、共担风险。若出现解除合伙协议的法律事件或行为,合伙协议解除。那么,解除合伙协议后的责任怎么承担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退伙应当允许
(1)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
(2)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
(3)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退伙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1)退伙人对合伙内部承担约定分担或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按份责任: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2)退伙人对既存合伙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三、解除合伙协议应遵守的原则
1、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3、合伙人没有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1)如果是按份共有合伙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退伙;
(2)如果是共同共有合伙人,在合伙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退伙。
解除合伙协议后,对合伙内部承担约定分担或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按份责任;对既存合伙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