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时代的到来,网上购物、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等对人们来说已不再陌生,但纠纷也不断涌现出来。我们知道书面合同没有履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那么电子合同没有履行是否可以要求索赔呢?就这一问题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电子合同没履行能否索赔:
不见面签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由于目前没有一部专门针对网络合同的法规,对此,法官提出,只要一项电文发自于订约人的信息系统,不论由何人操作,均视为订约人发送,收件人据此行事,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订约人承担,通过这一方法将信息系统被盗用的风险责任放在信息系统拥有者身上,有利于控制风险,从而提高交易效益。
二、电子合同形式的合法性问题:
任何一种合同,只有其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具备有效性和和可执行性.各国立法对合法形式的规范主要是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而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最大特点恰恰是无纸化,所以电子合同可能会因形式不合法而被认为无效,不予保护.电子商业示范法采用了一种令人信服,易于被各国接受的办法,这就是功能等同法认为电子合同只要满足了书面形式合同的基本功能,就应认为是合法的,不应拘泥于合同是纸的还是非纸的,事实上,书面形式不过是记录合同内容的一种方法,如果其他记录合同内容的方法能象书面形式一样,具有准确性、完整性、可核查性,就应认为符合法律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网络交易记录的可靠性如果不低于其他技术维护的记录,不应因其是电子的而不是纸的来否认其合法性。
综上所述,电子合同没有履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当然前提是电子合同是有效的,不应该因为电子合同不是书面形式而否定他的法律意义。希望小编的整理对您能够有所帮助,如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找法网上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