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保密法,很多人就有这样一个疑惑,哪些人员属于涉密人员?保密法涉密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下面啊,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保密法涉密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保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从定义可以看出,我国对涉密人员采取以岗定人的办法,只要在涉密岗位工作就属于涉密人员。涉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
1. 在身份条件方面,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享有外国国籍和境外居留权。其配偶也必须是不具有境外居留权或双重国籍的中国公民。
2. 在政治条件方面,应当热爱祖国、忠诚于党和国家的事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 在行为条件方面,具有涉密岗位的工作素质。工作和社会生活经历清白,遵守国家法律,没有被刑事处罚的记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记录;有较强的保密纪律观念,能高度自觉地保守秘密,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记录。
4. 在品行条件方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原则性,为人忠诚可靠,品行端正,办事认真负责,言行有节制,社会交往正当,不受各种利益诱惑,没有不良嗜好。
5. 在能力条件方面,具有拟任工作所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在体能条件方面,身体健康,没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二、保密法关于保密法律责任的规定
公民履行其保密义务,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打听的国家秘密,绝对不打听;
5、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
6、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码事项;
8、不在没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
9、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送国家秘密;
10、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
此外,根据《保密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还负有坚决制止的行为和向有关方面举报的义务。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看完后对“保密法涉密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这一个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