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运营发展过程中,必须有人执掌大方向。大家都知道老板的存在。其实还有不同的说法。本文主要讲的就是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这三者的区别。
1、执行董事是和非执行董事是相对的。
执行董事,他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
独立董事可以独立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问题独立发表意见。证监会要求,他的意见必须是独立的,不会受到某一个集团利益的指示。
2、非执行董事是不在公司里拿工资,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董事分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又分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和公司大股东、领导层没有任何个人关系。
3、与独立董事概念相近的是外部董事和非执行董事,他们均是指本人目前不是公司雇员的董事。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并不都是独立的,只有那些满足上述独立董事条件的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才属于独立董事。非执行的外部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称为关联外部董事,这些董事虽然不是公司雇员,但与公司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不符合独立性的关系,例如,他们可能是本公司的大股东、供货商和经销商的代表、退休不久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亲戚和至交。
(一)概念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特点
所谓“独立性”,是指独立董事必须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
1、资格上的独立性。
2、产生程序上的独立性。目前,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其法人治理结构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如所有者代表缺位、内部人控制问题、大股东操纵股东会等,很难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而且现在许多独立董事是由公司的领导或管理层拉来或请来的“人情董事”,权力不清,职责不明。
3、经济上的独立性。经济的独立性不能仅仅从表面上去理解,独立董事只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并就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应该获得与其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应的报酬,应该建立一套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4、行权上的独立性。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原因:一是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的比例太低,二是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中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权机构。
所谓“专业性”是指是指独立董事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能够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以及有关问题独立地做出判断和发表有价值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总而言之,通过本篇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执行董事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非执行董事是不在公司里拿工资,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可以独立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问题独立发表意见。更多问题可以在找法网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