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有效期限三年,但房租是一年一清,仅仅确立在承租人预付租金期限内,出租人不可以以任何借口取回,不然3倍赔付。沒有其他出租人严禁取回房子的承诺。如今已以往一年,我还在下一次扣除房租前两月已告之承租人要
更新时间:2020-06-10 11:16:10
问题描述:
租赁有效期限三年,但房租是一年一清,仅仅确立在承租人预付租金期限内,出租人不可以以任何借口取回,不然3倍赔付。沒有其他出租人严禁取回房子的承诺。如今已以往一年,我还在下一次扣除房租前两月已告之承租人要取回房子,我想问一下我违背
合同有效期三年的要求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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