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有的建筑物来看,又存在可以很好测量区分的建筑物,另外一方面也存在一些不方便测量的建筑物,比如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那么大家知道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什么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1、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幢内的共有建筑面积。与本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如变电房、水泵房、门卫等)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本幢内为多幢房屋服务的公用设施建筑面积亦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按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内相关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不划分各户摊得面积的具体部位。共有部位建筑面积一经分摊,便不得改变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3、有两种以上房屋类型的综合楼,应根据房屋类型,按相关面积比例先行分摊除垂直通道(楼梯、电梯及相应走道,下同)外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此次分摊的最小单位为不同类型的功能区),垂直通道不论所处功能区使用(停靠、连通)与否,均按层分割,垂直通道面积并入各自功能区共有建筑面积。
4、楼房下层(含底层)楼层的垂直通道,无论其使用(停靠、连通)与否,均应承担相应的建筑面积。
5、同一幢楼具有两个以上独立出入的单元(门牌号),其共有建筑面积应分别进行分摊。
6、套(单元)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套(单元)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之一就是以幢为单位。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