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标准补偿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2-05-12 11: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棚户区改造标准补偿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地形进行认定的,补偿方式有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这两种方式。对于我国的棚户区都是属于要被拆迁的类型,因此要及时通知当地的居民,与他们签订补偿协议书,并且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


棚户区改造标准补偿是多少

  一、棚户区改造标准补偿是多少

        需要根据当地情况进行补偿的。

  (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三)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

  二、棚户区改造面积认定

  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二: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

  (二)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计不再做调整。

  (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外网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燃气外网改造费用由开发企业按每户700元交纳。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户)相关配套费用(含电力外网改造费和燃气外网改造费)免缴。

  (六)对确实难以实施的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七)市政府已经明确优惠政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不执行此政策;对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执行此政策。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三:以建经济适用住房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

     三、棚户区改造程序怎么走

    (一)住宅用地实行行政划拨。

  (二)住宅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三)住宅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减半收取。

  (四)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管理。

  前期准备,项目选址和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

  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

  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

  建设阶段,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

  验收阶段,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分配、管理流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棚户区改造标准补偿是多少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需要按照当地的经济情况进行补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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