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都有哪些陷阱

更新时间:2018-09-12 16: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生活中,总会遇到打借条的事。打借条其实也是有讲究的,可不是简单写几行字就行了,借条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且能够作为证据保护当事者的利益。写借条的时候一不小心可能我们掉进一些潜在的陷阱。借条中存在哪些陷阱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借条都有哪些陷阱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借条都有哪些陷阱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 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 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五)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六)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七)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八)借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以上就是借条都有哪些陷阱的介绍。小编提醒的是,一些债主在借钱出去时,或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又或是大意,往往没有仔细核对借条中的文字内容,从而忽略了一些借条中暗藏文字的漏洞,致使债主签下空文借条,甚至反倒成为了欠债人。因此如果不懂写借条这方面知识的仔细阅读上文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消费陷阱
如果确实存在违法嫌疑,建议向法院起诉维权。
转让公司有陷阱吗?要怎么避免这些陷阱呢?
您好!转让公司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多,流程也较为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会掉进转让公司的陷阱,一般来说,公司进行转让之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则由收购方来承担,在公司转
两个15岁的孩子发生了性关系,是否违法?
法律分析:双方自愿不违法,只要女孩年满十四周岁且自愿的,就不犯法。为了保护少年儿童,我国刑法规定,只要与不满十四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否自愿,都是强奸罪论处
我18我男朋友34我奶奶不同意还要打的我男朋友家里去怎么办
你那么小,能承担相应责任吗?你们的年龄,还是读书的年龄
我跟我前男友分手了。他有现在的老婆结婚了,然后我跟他现在的老婆的前任老公。是朋友关系。
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恋爱中的男女,达成结婚的合意后,一方出于结婚目的的财物赠与,在结婚的目的不能实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