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算是自己最熟悉的一个东西,基本上与自己的工作息息相关,虽然每个人都很关心这个劳动合同,但是您知道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点注意事项是什么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祸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点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除非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情节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然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大家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的。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