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被告可以提反诉,当然前提必须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很多人可能对反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不太清楚,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通过一则案例来带大家看一下劳动争议与侵权纠纷能否在一个诉讼中一并解决?
案情介绍
2018年,甲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王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发生争吵,张某一气之下打了公司职工王某的耳光。王某气不过,欲报复张某,找到杨某,以一部手机为报酬,并唆使杨某将张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办公设备等全部毁坏。后甲公司要求王某赔偿,王某则向甲公司索要工资,双方发生纠纷。
甲公司委托律师调取侵权证据并评估受损价值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与杨某作为侵权人共同赔偿甲公司损失100000元。王某应诉后即委托亲友邵某作为代理人,并提出反诉,要求判决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劳动报酬50000元,并同时要求赔礼道歉。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因王某不同意调解,法院判决:王某与杨某赔偿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损失100000元;驳回了王某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赔礼道歉的请求;驳回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支付工资的起诉;诉讼费用由王某与杨某负担。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与杨某作为侵权人,导致了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财产损失,侵权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另外,就王某提起的反诉而言,因王某与甲公司是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诉讼须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未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且王某提起赔礼道歉的主体不适格,应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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