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因此我们很多时候行使自己的权利都有时间限制,我们千万不要错过诉讼时效,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劳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的内容包括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由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请求再次申请仲裁。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调解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理结案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但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变更或增加仲裁请求,或申请司法鉴定,或进行公告送达等,将依法另行计算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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