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须知

更新时间:2020-07-27 17: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是“协商、调解、一裁两审,仲裁前置”,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定期限为2个月,人民法院一审的法定一般期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那么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须知是怎样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须知

  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前,应当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以避免以下诉讼风险:

  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完全,未请求部分将被视为弃权,法院不予审理未请求部分。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被告提出反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否则,法院将视为当事人放弃该项权利。

  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须知

  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必须按时交纳费用(有特殊经济困难,提交相关证明,符合减、免、缓交情况的除外),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3、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自己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4、超时提供证据的风险。证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超过规定期限提供证据的,该证据不得在法庭上质证(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超时举证方将承担所主张事实不予认定的不利后果。

  5、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向法庭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若证据系在域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明手续,否则将导致该项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需亲自出庭作证(特殊情况例外),否则法院将不予采信。

  6、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中的风险。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必须按照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7、不按时出庭的风险。各方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庭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庭审或者迟到三十分钟以上的,原告方承担自动撤诉的后果,被告方承担缺席审理的后果。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须知的内容,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除了上述事项之外还要注意不能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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