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想要收回,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后,是不能撤销赠与的。
根据《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可依法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因此,父母出资购房想要收回的必须符合以上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