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可以提供担保。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担保是保证债权实现的方式。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多体现的是买卖双方的债权关系,所以在买卖合同中设立担保协议就是顺理成章的,可以说,买卖合同中加入担保条款,既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实践中大量出现的法律现象,买卖合同大量存在,担保合同就大量存在,可以说,两者已经是分不开的促进经济流通和安全的有效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