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张丹中。
我们拿出房地产登记事务中心买卖合同的范本,可以发现薄薄的一沓合同,却有着琳琅满目的数字,看得大家头晕眼花,我在这里罗列一下几个常用的数字,方便大家理解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我们从重到轻挨个梳理:
1、房屋总价的20%,根本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一般出现在法院判决书中,合同出现了事实和法律上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或者双方约定解除。
2、已付房款或者未付款0.3‰至0.5‰,履行虽然存在瑕疵但合同继续履行,一般这个违约金是在因为买方逾期付款或者卖方逾期交房所产生的。
3、尾款、户籍保证金,5万到10万不等,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我个人见过100万的户籍保证金,这笔钱严格意义上是担保性质不属于违约金,它的作用是如果交房时房屋出现问题,或者卖家拒迁户口的,买家可以对该笔保证金进行暂扣,由于迁户属于行政范畴,司法不能干预,所以只能通过保证金的形式变向对卖家起到震慑作用。好在今年5月1日上海开始实施新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交易后户口强迁有法可依,多年的交易顽疾得以解决。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