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礼金1万,我想继续讨要剩余彩礼,并不退还剩余彩礼,能否要回彩礼?这个退婚证明能说明什么问题或是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8-10-22 12:32:59
问题描述:
女方要求退婚,拒不付全部
彩礼,只愿付一半彩礼,本想先要回一半彩礼,以后再追讨剩余彩礼钱,可女方付彩礼时要求男方写字剧,于是男方写了一个退婚
证明:内容如下:2011年10月10日男方和与女方订婚,按农村习俗付彩礼:礼金2万,项莲、诫子、车。2012年2月女方要求退婚,退还礼金1万,项莲、诫子、车。男方同意自动与女方解除婚约。男,女双方签字,证婚人签字,如上述情况,写了这个退婚证明后,我想继续讨要剩余彩礼,可此时女方已有此证明,并不退还剩余彩礼,感觉有点上当受骗。如上述法院,能否要回彩礼?这个退婚证明能说明什么问题或是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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