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我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为期半年的公寓租赁合同,最初的租金为2000元,后来因为租客的问题,我转到了一个价格较低的房间,但押金仍按最初的租金抵押。这合理吗?后来,由于工作安排,合同不得不中
更新时间:2020-09-30 10:17:17
问题描述:
2018年10月,我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为期半年的公寓租赁
合同,最初的租金为2000元,后来因为租客的问题,我转到了一个价格较低的房间,但押金仍按最初的租金抵押。这合理吗?后来,由于工作安排,合同不得不中途终止,还有两个月就到期了。公寓管理处应该如何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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