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自己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借条并不是自己写的鉴定结果
更新时间:2018-12-14 01:43:51
问题描述:
张某因李某曾经向其借过5000元钱,多次找到李某索要未果,遂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李某归还其欠款,张某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包括(1)记载李某
借款事项的借条一张(2)证人刘某证明曾经看到张某借钱给李某(3)张某自己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李某可能提供的证据包括(4)借条并不是自己写的鉴定结果,是伪造的。(5)有登机牌证明证人刘某当时不在本地(6)张某写的5000元钱的
收条。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