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公司以我违反公司规定(说我拿了公司东西,但是我并没有拿,其实是办公室内部斗争)开除了我。当时给我签了离职交接表和离职申请书,我知道写离职申请书是不对的,就在离职类型里勾的选项是协议离职,并在下方写了协议沟通好的内容,人事总监也签了字,但是我提出留个复印件的时候,2份材料都被她抢走了。
7月10日发薪日时我只收到了6月的工资,并没有当初协议好的赔偿金。我打电话寻问缘由,对方回答我删除了工作QQ的邮件(但是我没有删),违反公司的规定。
我想咨询的是:1.我可以维权吗?如何维权?应该要求对方怎么赔偿?
2.我没有什么证据资料,只有①社保缴费记录 ②工资到银行卡的记录
③一段和人事经理的电话录音
3.我本来是做行政工作的,但是后来公司看到我有财务背景安排了很多财务工作给我,让我兼职做出纳,这点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