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遇上了所在分公司注销营业执照,他们都不提前30天通知我离职?说给我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8-12-16 17:30:51
问题描述:
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遇上了所在分公司注销营业执照,10月14日之前一直是被告知,及我也是同意,且
南京分公司负责人也接纳的 去南京职场上班,当14日结束了所有员工的解散后,尽然问我去
苏州,思考后决定不去苏州,便迎来了一张终止劳动
合同通知书,21日我还在职场上班,却在通知上写工资截止日为20日,因为我是4月20日来这边公司,10月20日刚好6个月,但很好奇,他们都不提前30天通知我离职?一直跟我说去南京,我帮他们商议好了所有在职员工解散或调去其他职场,结果就给我这一招,太过河拆桥了,说给我经济补偿,却在通知书上没提经济补偿是多少。21日寄通知书,24叫我办理辞职,其中还有2天双休,这是不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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