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老人又是他的法定继承人。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是否必须到公证处?
更新时间:2018-12-17 07:48:55
问题描述:
老父10前去世,老母87岁,近期去世,留有部分遗产。其下有4子,2女六个子女。其中次子于5年前病故,留有妻子儿子各一人。由于此子病故,其名下有房,存款均需要过户与改名,但老人又是他的
法定继承人。经子女商议,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就对老人封锁了其子去世的消息,固其家属当然的也不能办理过户以改名的手续至今。 现在老人已去世,请问:1,老人遗产,按法律规定是否应当六个人来分,其中次子的孩子可以“
代位继承”吗(此处老人遗产,不含2中老人应当继承的部分)2,老人的子女商议决定,对其病故之子,老人应当继承的部分进行放弃,或者说是都给侄子。请问,其手续应当如何办理?是否必须到
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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