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里面没有注明什么时候还,合同生效时间是2017.11.1日到2019.10.31日,会强制让还钱么
更新时间:2019-01-07 09:26:09
问题描述:
我有一笔债务纠纷,有一个同学欠我9万块,一直没有还,然后我今年想方设法给他签订了两份合同,她没有,只有我有,第一个是
借款合同,第二个是
合作合同,借款里面没有注明什么时候还,但是写了两年,这才过一年,第二个合作合同是,我的钱全部用来投资,每个月他给我3万,每天1000的给,
合同生效时间是2017.11.1日到2019.10.31日,两年,但是现在一直没有给,微信聊天记录,转款大部分纪录都有,我现在法院起诉他,会强制让还钱么,如果不还,他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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