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刚走向社会正在实习的大学生,电子商务专业,我非常喜欢淘宝,喜欢创业的那种氛围,而我们老师开有一淘宝店,他给我们展示了他伟大的蓝图,他说他想组建一个团队,一起努力,我们都心动了,和他签了一份合同,碍于是老师的原因,合同两份都在他那里,我们没好意思要,现在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签字,有没有盖章.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我才发现他要的不是团队,而是普通给他打杂的员工,于是提出了辞职,合同里面是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的,我打算十月一号
离职,我是九月一号告诉他我要走,我们的
工资都是每月的十号发的,昨天九月十号应该发工资了,所有人的工资都发了,但是他没有发我的工资,九月十一号我打电话给他他说你可以不用干了,九月份我干了十天给我五百块钱的工资,八月份的工资算是
违约金>我想咨询一下,这份合同有没有效用,作为老板他签字后生效还是盖章后生效,另外我提前一个月告诉他说我十月一号离职,九月十三号他就让我不要再干了,这算是他将我辞退的吗?另外我想问一下,提前一个月说明离职还要再付违约金吗,违约金在什么情况下要支付的呢.如果老师始终不肯给我工资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