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顶楼天台被顶楼住户打通修成楼中楼形式,通往天台的门也被用砖封住了,但是购房合同附件2上计入分摊的共用面积含楼梯间,过道、门厅、外墙、电梯井、电井、水井、及独幢使用的设备房屋,不计入公摊的共用面积含供多幢房屋共同使用的设备房,楼梯过道
请问这个天台是我们全体业主的公用部分还是顶楼住户的私有财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