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个用工纠纷问题,且之后这个单位跟我母亲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请问我母亲应该有如何讨要应得未得的利益?
更新时间:2019-03-27 07:56:36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个用工纠纷问题,麻烦你们给予解答。我母亲于2013年与某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工种为后勤保障,一般劳动时间与单位协商调整为每天晚上8-10点,完成任务即可下班回家。单位按月在她的工资里扣除一部分用于缴纳
社保,问题来了,我母亲很另外一个单位存在用工关系,且之后这个单位跟我母亲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导致之前的单位扣除的这一部分工资没能够缴纳社保,单位也没做什么表示,直到去年7月我母亲从后者
辞职,至今年3月,此前者仍然没有缴纳相应的社保及相关约定的福利保障,四月突然告诉我母亲让她先不去单位,请问我母亲应该有如何讨要应得未得的利益?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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