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恶意辞退我,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对我进行双倍工资补偿,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8-08-01 21:35:5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因原单位未与我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且恶意辞退我,则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
劳动合同法对我进行双倍工资补偿,而且解雇我时未按照劳动法提前30天通知我,再补偿一个月工资,这个案子区属劳动仲裁已经受理,于12月1日开庭,但开庭当天被诉人未到庭,而且本案仲裁员多次以电话形式通知,开庭时间后延一小时,被诉方仍未到庭,仲裁员以被诉方缺席裁决开庭,(据仲裁员讲被诉方在应诉期并未提供任何证据)开庭完毕,让我在记录纸上签了字,通知我回去等消息,然而于12月3日又通知我于本月底进行二次开庭,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依据是什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