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可以给我三个月的工资做为离职补偿,还是他利用特权给我的帮助,有没有理由去劳动部门请求帮助?
更新时间:2019-08-01 23:37:56
问题描述:
本人于07年5月份进公司,工资一直停留在四年前没涨过,要求涨工资时,不是因金融危机推脱就是以公司效益不好搪塞。前段时间因为本人发了个邮件给公司老板,本区域的总监就以我乱发邮件为由要本部门的领导找理由抓把柄把我开掉。可是因为没有正当的理由他又不能乱辞退我,因为他不想给赔偿金而是想要逼得我自己在公司待不下去自己走人。这两天更是想别的办法挤兑。开始是要我离开工作了几年的岗位调到仓库去,可是和别人做完交接工作后,那人不愿接手就又要我在这里先待着,可是我重提加工资的事。现在就要我调去
厦门,如果不去就以不服从公司安排处理(意思是开除,不会给一分钱赔偿)。没办法,我只能打电话去总部,那边的人事总监应该是知道这边的意思,所以他说得很好听,说可以给我三个月的工资做为离职补偿,而且这还是他利用特权给我的帮助,因为他说公司不会说开掉你的,是你自己说要走。如果可以的话可以当即办理交接让我走人。否则的话,你的工资反正也不高,公司愿意养着你。反正你在公司工作你就必须得做事。现在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应付他们的这些招数的。如果我不愿意接受他的说法,那我有没有理由去劳动部门请求帮助?无助的我请求各位能给予帮助,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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