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们买了房子,我现在想提出离婚,我们共同的债务就是买房的10万啊,孩子该怎么处理呢?
更新时间:2019-08-18 05:00:40
问题描述:
我和我丈夫于2006年认识,2008年
结婚,我丈夫是退伍的士兵,我是小学教师,2008年12月丈夫退伍之后一直没找到适合的工作,2010年我们买了房子,买房子差钱我们共同欠下了10万。同时2010年8月我们生了一个儿子。2011年3月我丈夫开始自主经营窗帘门市,一年多以来生意都还是不错的,可就是没有把钱拿回家,最近一个多月我才查出来,原来他的钱拿去赌博了,背地里一直我他的前女友打电话,一个月三四十次,因为赌博,他四处借钱合计37.75万,这些钱都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鉴于他平时总是撒谎骗我,骗我身边的人,恶习满贯,现在我们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我现在想提出
离婚,他要求欠的帐我们一起还,那不是我们共同的债务啊,我们共同的债务就是买房的10万啊,孩子该怎么处理呢?我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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