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股东合作的公司,其中两人不怎么管理公司,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11-05 19:52:45
问题描述:
三个股东合作的公司,其中两人不怎么管理公司,经营期间,还有一个股东自己投钱进去经营,但是每一比投进去的钱用的时候都没有经过另外两股东的签字,后面公司亏损一百万要求另外两个股东分担一人30万,这样合理吗,最关键是没有经过另外两股东签字,就自己投钱进去,钱怎么亏的也不知道,现在说要起诉另外两个股东要承担一人30万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