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后不依合同价工资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8-07-01 09:47:31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是做平面设计的,我是09年10月份到现任公司上班的,当时说好
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工资1500、我也是刚毕业不久也没谈转正后
工资的问题。现在已经过转正期4个月了,工资还是1500,负责人也答应过加薪一事,但一直未见行动。合同上也明确规定转正后工资加成是试用期工资的15%~请问这样合法吗?还有合同上明确规定每月30号发工资,但每次都要拖到次月5号左右才发,这样算不算拖欠工资?如果我想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吗?还是可以直接交好辞呈直接走人?在线等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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