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别人的房子,现在房地产证明书还没有完成,不能给户口或改名。然后,我已经预付了对方的房费二十万日元,现在对方交给我,房产证完成后,给我户口可以吗?有保护我利益的法律依据吗?请律师解答
更新时间:2020-02-08 12:49:24
问题描述:
我买了别人的房子,现在房地产证明书还没有完成,不能给户口或改名。 然后,我已经预付了对方的房费二十万日元,现在对方交给我,房产证完成后,给我户口可以吗?有保护我利益的法律依据吗? 请律师解答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