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电局都说要找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但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是否可以立案?
更新时间:2018-10-16 10:18:33
问题描述:
1、国家政府单位江西省高安市水电局扣押单位80多人的工资不发,一年12个月,只发10个月或11个月,现在让职工下岗也不补发。
2、按照
劳动法规定买断的工人补助标准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按照
劳动法工龄一年补一个
月工资,可江西省高安市水电局只补工人500元/年;
我们找到省劳动人事厅、省水电局都说要找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但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现在我们只好直接求助于北京人民政府,是否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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