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4-02 15: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新出台的个税政策当中,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提供信息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办理。在征收个税之前会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扣除项目,减轻纳税人的纳税压力。那么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间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三、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分类征收

  (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源泉扣缴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时间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特点的内容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个人所得税不得扣除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不准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个税专项扣除
一般是财务部门,会计操作
想咨询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的什么意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要怎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扣除五险一金、个人起征点之后又增加的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6个方面,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
个人所得税里面专项扣除费用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是,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有两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2008
公司拖欠半年工资,该怎么办?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
本人工作了十三年,前三年单位没跟我买社保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
就是我这个厂吧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里说着5天8小时一天8小时一周不可以超过40小时一个月加班不可以超
一个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自愿加班也受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
餐饮行业员工工作12个小时违法吗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加班费
您好,我想知道劳动者主体资格认定有哪些?谢谢
您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