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余额能够继承。在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完的,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以及利息,由社会保险部门一次性退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养老保险余额能够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找法网提醒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以下三方面:
1.实际缴费年限包括: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后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以及我市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后换算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流动至企业参保或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后原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换算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视同缴费年限包括: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前参保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以及参保人员按照国家、省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部队服役时间和在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
3.折算缴费年限是指:1991年底前参保人员从事井下、高温、低温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依照国家规定折算的连续工龄。
找法网提醒您,养老保险有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4.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