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房子,两个人住,现在未满三个月,是一个朋友帮忙找的房子,这个朋友是房东的姐姐应该把这个无理电费给房东吗?
更新时间:2021-05-16 07:22:42
问题描述:
我租了一个房子,两个人住,现在未满三个月,是一个朋友帮忙找的房子,这个朋友是房东的姐姐,住进去没有签
合同我们都是跟这个朋友联系的房间的电器只有一个热水器一台空调,和冬天的一个暖风机,我们是11月5号搬进去住的,到2月五号才满三个月,结果前几天房东跟我们说我们用了两千多度电,14吨水,我们这边民用电的收费是0.57元一度,房东居然说要按1.2元一度收钱,在我们住进去的时候房东也没有给我们看起始电表水表,我们平常上班白天不在家都没怎么用电器,只有晚上才用,然后房东说热水器耗电,我们认为也不至于这么耗电吧,如果他一开始跟我们说这么耗电我们也不会租,而且他还是等我们快结束了才跟我们报用了多少电,前面从未跟我们说起,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应该把这个无理电费给房东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