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无期徒刑会剥夺政治权利。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符合假释条件的能申请假释。
被判无期徒刑会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应】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能假释。
中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并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甚至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假释,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找法网提醒您,无期徒刑具有如下特点: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假释。此外,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释放。从我国执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罪犯并没有被关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会。所以说,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