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都是被剥夺政治权利。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无期徒刑减刑符合的条件包括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重大立功的,有悔罪表现的。
无期徒刑都是被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应】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无期徒刑减刑符合的条件包括,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找法网提醒您,无期徒刑具有如下特点: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假释。此外,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释放。从我国执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罪犯并没有被关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会。所以说,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