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土地纠纷,一年多前乡政府已经开了一份处理决定书,请问法律有这样规定的吗?
更新时间:2022-08-21 06:48:23
问题描述:
由于
土地纠纷,一年多前,镇政府发布了一项解决决定,决定将土地授予我的家人。但现在镇政府表示,另一方尚未签署并收到和解决定,现在需要做出新的判断。但这是根据最初的定居决定决定的,土地也被判给了我的家人。但现在镇政府表示,对方可以在两个月内上诉。法律中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您没有签署并收到处理决定,它将不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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