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20-11-06 16: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如果说要办理医疗保险的,我们如果有工作的话,公司会为我们去办理医疗保险,但是很多人现在他是一个自由职业的情况,所以说他有医疗保险需要的话,他会需要自己去办理,那么个人医疗保险应该怎么办理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医疗保险如何办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个人办理医疗保险的人群,大致分为: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学生、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只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就业证。

  那么,个人办医疗保险怎么办呢?这其实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个人办理的话,那就要有完整的人事档案,个人可以带着自己的档案去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办理。如果是个人以前工作过的单位已经给办过个人医疗保险的话,就只需要开个证明,证明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带着相关的投保材料就可以到社保中心办理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然后按照要求去指定的银行开户,开完户要把卡号告诉社保中心。办理的时候是不收费的,至于缴纳的医疗保险钱数,则是完全由个人决定的。

  虽然国家大力推行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它仅仅是一种社会福利,无法满足个人需求。对于个人医疗保障体系来说,社会医疗保险是根本。

个人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二、住院医疗保险索赔与赔付

  1、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被保险人在非指定医院就医,必须事先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金的申请。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付,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于被保险人出院后30日内,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及交费凭证;(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3)由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写明诊断全称、简单病史及治疗过程)及住院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结算明细表和处方;(4)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余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白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3、争议处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向保险单签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个人医疗保险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个人医疗保险它的一个办理还是比较简单的,提供相应的资料去办理就可以了。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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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机构来咨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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