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构成要件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商标由这些要素构成,这些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也可以组合成为商标,如果没有这些法定构成要素,就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另外,商标还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商标构成要件主要有: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在我国能够作为商标之构成要素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组合。国外允许的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在我国均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作为商标的标志必须能够将此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与服务区别开来。欠缺显著性特征的标志可以使用,但不能注册。(最重要的要件)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1)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2)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3)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商标续展要经过以下程序:
1.准备相关材料,提出续展申请;
2.商标局受理,并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对于符合续展条件的,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找法网提醒您,进行商标转让一般是对注册商标的转让,由于之前商标已经在商标管理局进行注册,因此当事人就转让达成一致的还不够,还需要到商标管理局办理转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