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签订新的股东合作协议,我们的合作协议上明确标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我方如果同意退股因按照何种比例退款?
更新时间:2022-07-02 06:11:57
问题描述:
我有一家面馆,于2016年5月开业。这家面馆由我和我姑姑共同出资经营(占总资金的50%),
合同期为2年。2018年7月,老店翻修开业,新合伙人入驻,签订新股东合作协议。我和姑姑将10%的股份分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占资本的20%,我和姑姑占资本的40%)。运营七个月后,新股东提议撤回其股份。我们的合作协议明确规定,他们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其股份,在运营期内也应按照各自的比例进行分配,现在他提议撤回其股份。如果我们同意退出,我们将得到多少比例的退款?如果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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